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举报“芜合高速改扩建工程”中,芜湖至林头段3标路基一队在施工过程中,严重偷工减料的问题。对此,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给予回复。
网友留言:尊敬的书记,您好!现向您举报“芜合高速改扩建工程”中,芜湖至林头段3标路基一队在施工过程中,严重偷工减料的问题。该标段的路基一队负责做K45+~K47+段的路基工程及其附属小构(如箱涵、圆管涵等),虽然合同上的承包商是“安徽精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但实际做事的是“安徽亚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圆管涵基坑碎石垫层的设计厚度是:正常部位50cm、端口(出水口处)cm,但现场无一达标!正常部位最少少挖了15cm,而端口部位基本减半,只有50cm左右。
还有用料也是以次充好:图纸要求管涵基坑用青碎石回填50cm,但该标段用的却是该标段路基二队挖方处的开山料,石没泥多,挖坑是为了放点图纸要求的石料下去,以应付做试验的通过!这就是为什么要在晚上施工的原因——躲开监理!然后就是做管涵的水泥基础了,绝大部分管涵的基础混凝土都不够,大量往里面扔石块来填充!含山互保C匝道CK0+处的箱涵基坑,要求50cm厚碎石,但实际不足20cm,坑内水都露出来了!还有很多如使用摔裂的水泥管、八字墙内大量填石块等行为难以赘诉。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回复网友称,您好!近日,您在人民网给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留言,反映“芜合高速改扩建工程偷工减料严重”相关问题。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芜合高速改扩建工程”业主单位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芜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办(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工程管理等相关职责由其负责。我县交运部门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交至业主单位,业主单位开展了核查并作出处理。
一、核查情况
(一)路基工程及附属物问题。芜湖至林头段03号标已完成基础施工的14道小型结构物,其中CK0+圆管涵和CK0+箱涵存在问题。CK0+圆管涵对应的主线桩号为K47+,CK0+箱涵对应的主线桩号为K47+。经检测,该两处基础垫层及混凝土垫层的总厚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经复检开挖,发现碎石垫层存在粒径超标的原高速公路老涵洞拆除的混凝土块,不符合要求。
(二)承包商问题。安徽精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03号标项目部按规定签署专业分包合同,但该公司未经项目部、总监办及业主单位批准同意,私自将涵洞施工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安徽亚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处理情况
(一)对工程实体的处理。针对CK0+圆管涵和CK0+箱涵两处基础碎石垫层存在超料径回填问题,业主单位已责令03标项目部进行返工处理,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目前现场已进行了返工。
(二)对分包队伍的处理。安徽亚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劳务分包的申请报批手续,属于违规分包,业主单位已责令03标项目部限期清退。
(三)对03标项目部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03标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管理不严,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予以通报批评。此外,03标项目部现场技术员、总监办现场监理未能认真履行尽责,负有直接责任,予以清退处理。
下一步,业主单位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如您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或反映相关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可直接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芜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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