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含山县政府印发《含山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加快推进县域电商快递协同高效发展相关内容纳入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提出,一是支持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与快递集聚发展,利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专业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提高县域电子商务、快递集聚发展能力。二是鼓励园区争创示范。对被评为国家级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示范园区的,一次性奖励其运营商50万元;对被评为省级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示范园区的,一次性奖励其运营商20万元。三是培育协同发展关联企业。对入驻电商园区的县域法人快递企业,按照实际租赁面积(操作、仓储及办公用房,下同)给予6元/平方米一月的房租租金补贴。对年发件量10万件以内的,给予不超过平方米的场地租金补贴;每增加10万件,另增加不超过平方米以内的场地租金补贴,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平方米。对县域法人快递企业年综合考核前2名的,分别给予每年3万元,2万元奖励。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行动”和“快递下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五是推广智能投递设施。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在条件成熟的小区预留快递公共服务用房。六是强化组织协调和资金支持。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业发展。七是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和组织建设。对依法登记成立,并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积极推动含山县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健康、协调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经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评定,给予一定奖励。八是“一事一议”政策。对国内外知名、成长性好的电子商务企业、MCN机构和快递企业,在我县设立全国性、区域性总部或全国性、区域性结算中心、区域性快递分拨中心以及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根据实际需要和企业要求,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提出,经县政府研究,可实行“一事一议”的依法优惠政策。
《实施办法》将于年起实行,为期3年。马鞍山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以该《实施办法》出台为契机,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支持政策,以点带面、以县带市,更好地服务县域乃至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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