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县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榕教幼〔〕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的原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各校(园)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四)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乡镇应根据本辖区公、民办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不得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方式
年秋季,我县所有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实行家长预登记申请、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其中,闽清县实验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新城幼儿园)、城关幼儿园、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等5所公办幼儿园(以下简称城区5所公办幼儿园)提供不低于5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预登记申请、公开摇号的方式招生。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县教育局初幼教科备案。
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提供全部学额,采取家长预登记申请、电话报名或现场抽签的方式招生。若预登记人数少于所提供的学额数,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应予以全部录取,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方式
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方案、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所在乡镇中心小学审核后报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按限价执行并报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四、招生对象
(一)派位招生对象
各公办幼儿园的派位招生服务片区原则上为幼儿园所在乡镇。凡持有服务片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均可向片区内的一所公办幼儿园申请派位预登记。
闽清县实验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城关幼儿园、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等4所公开摇号对象为梅城镇户籍、梅溪镇榕院村原村民户籍的适龄幼儿、闽清一中在编教师适龄子女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适龄子女。
闽清县第二幼儿园(新城幼儿园)公开摇号对象为梅溪镇户籍、新城所有楼盘购房户适龄子女(未取得房产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预告登记证明)、新城学校在编教师适龄子女。
乡镇公办幼儿园派位对象由各园根据招生服务片区自行确定。
(二)自主招生对象
各园自主招生对象应在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原则上优先招收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
五、招生时间
(一)城区5所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
1.预登记时间:年8月18日—8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摇号报名时间: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8点30分开始至报满之时为止。
3.自主招生报名时间:自主招生报名时间由各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
各乡镇公办幼儿园(含小学附设班)招生时间由所在乡镇中心小学统一确定或参照所在小学招生时间。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时间由各民办幼儿园自行确定,原则上应于8月1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六、报名程序
(一)城区5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程序
1.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8月18日前,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家长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及入园申请于正常工作日时间内到县教育局初幼教科登记、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将由县教育局予以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受理(政策照顾生源一览表详见附件2)。
2.公开摇号
(1)预登记申请
①8月18日—8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各幼儿园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申请预登记,并提交幼儿园需要的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预约登记时只允许一名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园登记,不得携带幼儿进入。预登记先后顺序与报名录取无关,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申请登记即可,无需排队等待。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应综合考虑城区5所公办幼儿园今年秋季的招生数以及可能被录取的机率和相对就近入园等因素,自主选择到其中1所幼儿园申请预登记。每位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预登记,到2所及以上幼儿园重复登记申请的,或登记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城区公办幼儿园中任何一所幼儿园的报名资格。
符合预登记条件的幼儿,未在此规定时间内选择幼儿园进行预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各园预登记地点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各园发布的招生通告。
③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登记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摇号报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资格审查
①8月20日,各园对预登记的适龄幼儿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比照公安部门提供的相关适龄幼儿花名册进行查验。
8月21日上午,各园将符合报名资格的幼儿信息汇总至县教育局初幼教科,由相关技术人员对幼儿信息进行筛查,筛查是否有重复报名幼儿。
审核合格后,若符合条件的幼儿预登记申请数未超出该园派位数,将全部录取就读,剩余学位幼儿园自主招生;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幼儿预登记申请数超出派位数的,将采取公开摇号。
②8月21日下午,各园应在园门口公布符合公开摇号报名资格的幼儿名单。
(3)公开摇号
8月22日上午8:30,各园依次在阳光平台进行公开摇号(阳光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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