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人社
关于组织开展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等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共涉及16个行业的个工种(附件1),凡在上述工种或相近工种岗位上工作的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本人自愿,各单位按岗位设置需求批准后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考核。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单位有空缺岗位且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按照下列条件申报相应等级的考核。
(一)初级工
工作年限未满10年,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二)中级工
初次确定: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
正常晋升:初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
破格晋升:
1、在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七至十名,县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一至五名的选手,可直接晋升中级工;
2、初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9年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中级工的晋级考核。
(1)获得县级技术革新或技术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2)获得县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的;
(3)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的。
(三)高级工
初次确定:工作年限20年及其以上;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且工作年限15年及其以上。
正常晋升:
1、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中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5年及其以上;
2、中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20年及其以上。
破格晋升:
1、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四至十名,省级二类(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二至六名的,可直接晋升高级工;
2、中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9年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的晋级考核。
(1)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技术革新或技术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2)获得市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的;
(3)高级技工学校毕业且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的。
(四)技师
正常晋升: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高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技师的晋级考评。
破格申报:高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技师的晋级考评。
(1)获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2)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的;
(3)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的。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邢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坚持“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保证申报材料情况属实。除涉密人员外,申报人选必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隶属关系报送同级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核准。各单位务必于5月19日前确定考核人数,并填写《邢台市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人数备案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分别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考试中心,电子版发送邮箱xtgr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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