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含山县电动自行车

登记上牌工作的通告

为确保全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鉴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各行各业逐步复工复产。经县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正式启动我县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登记时间自年4月10日开始至年6月底结束,采取先城区后乡镇分步实施。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年4月10日起实施,登记时间统一为:每天(含周末)上午7: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登记点

含城范围共设4个固定登记上牌点和2个流动登记上牌点。固定上牌点分别为:车管所、华阳路与太湖山路交叉路口岗亭、褒禅山路与太湖山路交叉路口岗亭、华阳路与环峰路交叉路口岗亭。广大电动车车主可以就近选择登记点办理上牌业务。

三、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需携带以下材料,至上述登记上牌点,申领临时通行标志。

1、电动自行车及车主身份证;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

3、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

根据规定,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至年9月30日,过渡期满后,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相互告知,积极主动前往登记点办理上牌业务。

含山县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2日

来源:含山县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标题:《关于启动含山县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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