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马民生办〔〕6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印发《马鞍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马农秘〔〕号)和《关于开展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工作。分值8分,自评分8分。

1.任务分解,得2分:省厅任务下达后,市级第一时间将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落实至项目县区,在充分征求乡镇、行政村及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落实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后,对各县区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许可批复。

2.项目审批及备份,得4分:市级按照程序,邀请农田水利建设专家库成员对县级上报的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达到评审专家要求后,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进行批复,并将建设计划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同时,认真填报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该工作获得省厅认可,在9月通报中予以表扬。

3.项目储备,得2分:市级出台《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对县区上报的项目库信息进行专项管理,确保项目库储备充足。

二、建设进展与质量。分值35分,自评分35分。

1.建设面积及工程质量,得20分:马鞍山市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为4.5万亩,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为6.3万亩。目前,年度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并上图入库。10月份省农业农村厅对我市博望区年度项目进行抽查检验,认为博望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日常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良好,对项目建设情况表示满意。

2.年度任务完成比例,得10分:马鞍山市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为4.3万亩,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为6.3万亩,目前,年度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并上图入库,年度项目已全部开工,目前全市总体工程进度达85.2%。

3.耕地质量提升,得5分:我市将耕地质量提升工作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编制《马鞍山市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方案》,在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上,采取耕地质量提升措施覆盖面积达96.8%,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改善灌排条件、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措施,综合提升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

三、资金投入。分值25分,自评分25分。

1.财政资金,得23分:我市年度项目市级投资万元、县级投资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年度项目亩均投资标准内财政投资已全部到位,其中市级资金.5万元,县级资金.52万元。此外,市、县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追加投入万元,县级追加投入.95万元,市、县两级累计追加投入.95万元,超出亩均投入标准(元/亩)30%以上。

2.社会资金,得2分:我市积极吸引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博望区丹阳镇现代牧业有限公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营主体投资.26万元;年博望区博望镇章家圩粮油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营主体投资45万元。上述两笔资金都已转账至县级财政账户。

四、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分值12分,自评分11分。

1.竣工验收,得6分:年度项目完工后,县级对项目进行初验,形成初验报告上报市级,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库成员小组对各项目进行验收,通过查看内业资料、检查工程质量、访问农户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厅。

2.上图入库,得3分:县级在安排项目时,将项目地块信息报送至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审查通过后再确定立项。此外,我市认真填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按要求及时上传地理信息,-年度所有项目已全部在农业农村部平台上图入库。

因年度项目立项时,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并未公布,我市年度项目立项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进行范围线测定。年底部里对年度项目进行上图入库审查时,使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进行范围线比对,项目区耕地范围存在有二调和三调数据口径差异,扣一分。

3.新增耕地,得2分:我市含山县昭关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圩村、大宣村标段建设新增耕地2.公顷(30.亩),省自然资源厅皖自然资(新备)〔〕51号备案函已经予以备案确认;我市含山县陶厂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新增耕地18亩,将于年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建后管护和制度建设。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1.落实管护资金,得7分:马鞍山市各级财政安排专款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资金,对年度项目,市级安排管护资金63万元,县级安排管护资金.46万元。项目竣工后,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签订管护责任协议书等形式,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经费等。

2.制定管护制度,得3分:我市将建后管护作为长效发挥高标准农田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市级先后出台《马鞍山市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办法》、《马鞍山市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管理使用办法》、《马鞍山市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运行方案》等文件,县级也相应出台系列管护制度。

六、日常工作。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监管监测系统填报,得10分:我市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完成省厅月调度工作及其他各项日常工作,平台项目信息及月调度信息填报及时、准确。

合计分值分,自评分99分。

年1月11日

马鞍山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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