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县直公立幼儿园招生办学行为,有效控制班生额,确保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城区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意见》。一、招生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就近入园原则;坚持凭有效证件招生原则。二、招生条件1.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含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2.小溪镇非农业户口,符合“人户一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居住在城区的适龄幼儿。3.户籍在小溪镇共和村的适龄幼儿可报读新星幼儿园;户籍在小溪镇新桥村的适龄幼儿可报读县实验幼儿园。4.户籍办证(迁入)截止时间为年6月30日。三、招生计划1.新星幼儿园拟招收小班新生名。2.县实验幼儿园拟招收小班新生名。3.幼儿园大、中班幼儿不得招收新生。四、报名登记:新生入学报名登记时间:年8月10日。报名登记办法:家长持有效证件(户籍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到就读幼儿园报名登记(每个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报名,不得两所兼报,否则不予受理),逾期将不予受理。五、材料审核1.审核时间:年8月12日——8月15日。由县教育局组织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2.公示时间:年8月16日——8月18日。审核结果将在幼儿园、县教育信息网和县教育局公开栏公示。六、派位入园如符合报名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计划招生额将通过派位进行招生。1.优先派位。(1)小溪镇共和村、新桥村户籍的适龄幼儿;(2)在平和城区的军属家庭的适龄幼儿;(3)对平和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人士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上优先派位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经教育局审核确认。2.派位时间:年8月19日。由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电脑公开派位。3.结果公布时间:年8月20日。派位结果公布在幼儿园、县教育信息网和县教育局公开栏。4.入园办理时间:年8月21日。获得派位入园的幼儿按时到相应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七、工作纪律要求1.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意见,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对违规招生,一经查实,退回违规招收的幼儿,并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2.幼儿园要增强法制观念、全局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按时给予办理登记,不符合入园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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