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了新的变化,新版《福安市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已经在7月份修订完成开始施行,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新政策有效期为3年,政策有效期内批准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项目都将按照此标准进行补偿和安置。
家住福安市的朋友可以 下面来看看《福安市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安政办规〔〕7号政策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安置房安置:等面积安置,差价互补。
差价互补标准:安置房面积超出被拆迁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按回购价回购,超出10平方米至20平方米按市场价80%回购,超出2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价回购,最多回购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拆迁房面积超出安置房面积的,超出部分按自行安置标准执行。
宅基地安置:合法住宅占地面积等面积调换,差价互补。
自行安置(货币补偿):货币补偿自行购买房屋。
货币补偿=宅基地补偿+房屋价值补偿+安置费。
宅基地补偿标准=同类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倍。
房屋价值补偿=拆迁房屋面积×房屋重置价格。
ps:非本村集体成员通过继承等获得的合法产权房屋实行货币补偿。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标准明细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细
福安市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40%和60%。
土地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40%;
安置补助费=区片综合地价×60%;
福安市土地分为四个片区:Ⅰ区片区片综合地价元/亩;Ⅱ区片区片综合地价元/亩;Ⅲ区片区片综合地价元/亩;Ⅳ区片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土地用途、补偿系数
不同用途土地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40%×调整系数。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对象认定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机械设备的搬迁费补偿标准明细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征收企业房屋面积×20元/平方米·月×6个月;
机械设备的搬迁费标准:5吨以下的大型机械设备元/台;5吨以上10吨以下的元/台;10吨以上的元/台;行吊元/台。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重置价、成新给予适当补偿。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搬迁费补偿标准明细
搬迁费=拆迁房屋面积×15元/平方米×搬迁次数;
不足元的,按元计算。货币安置的按一次计算;选择安置房安置或宅基地安置的按两次计算。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明细
临时安置费=拆迁房屋面积×临时安置费单价×过渡期限;
临时安置费单价:城区规划区范围内10元/平方米·月,其他区域8元/平方米·月。临时安置费不足元的,按元计算。
过渡期限:安置房安置临时安置费每次发放12个月,交付安置房时再增加3个月。超过36个月未能交付安置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双倍发放临时安置费,每次发放半年。
宅基地安置临时安置费每次发放3个月,正式供地时再增加6个月。超过12个月未能交付安置宅基地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双倍发放临时安置费。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图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果树、林木、农作物补偿标准明细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水产品(养殖业)类补偿标准明细
一般鱼类:青鱼(黑鲩)、草鱼(鲩鱼)、鲢鱼(扁鱼)、鳙鱼(大头)、鲮鱼、鲤鱼、各类罗非鱼、埃及塘虱、泰国塘虱、南方大口鲶、淡水白鲳等补偿标准0元/亩;
优质品种:贝类、藻类、龙虱、虾类、鲷科类,笋壳类,蟹类,鲟鱼类,中华胭脂鱼、金钱鱼(金鼓)、鳗鱼、甲鱼(水鱼)、河豚(鸡抱、巴鱼)、鲈鱼类、宝石鲈、红鼓(美国红鱼)、广东鲂(边鱼、大眼鸡)、团头鲂(武昌鱼)、长吻鮠、瓜仔斑(黑瓜仔)、鳜鱼(桂花鱼)、黄鳍鲷(黄脚立)、海南红鮊(禾顺)、黄颡鱼(黄骨鱼)、乌头鲻、黄鲻、叉尾鮰、本地塘虱、泥鳅、生鱼(乌鳢)、仙骨大头、缩骨大头、鲫鱼类,巴西鲷、蓝鳃太阳鱼、月鰽(山斑鱼)、蛙类等补偿标准11元/亩;
珍稀养殖类、观赏鱼类、水产种苗:金钱龟、娃娃鱼、鳄鱼、鳄龟、锦鲤、热带鱼等补偿标准13元/亩。
垦区内养殖塘建设费按10元/亩补偿。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温室大棚补偿标准明细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坟墓迁移补偿标准明细
以上就是年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标准,有些不重要的标准没有列出来,感兴趣的可以自行查看政策原文,有其他拆迁相关问题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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