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雨山区安民街道联合安民派出所、安民城管中队,在对辖区内商户进行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工作进行摸排巡查时,发现一家商户储存小金鱼摔炮十盒,现场予以收缴。记者从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禁放办”)获悉,为巩固烟花爆竹禁放成果,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将在主城区集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全面清理主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依法查处主城区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电子礼炮和违法燃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为确保常态化禁放工作落地见效,确保“零燃放”,我市建立以公安部门为主、街道社区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电子礼炮查处工作机制,全面摸排主城区烟花爆竹、电子礼炮禁止销售情况,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和违法燃放行为,一律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并予以曝光,对阻碍执法的行为将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宾馆酒店门前违规燃放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一律带至公安机关予以留置审查,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开予以曝光;在小区内违规燃放的,对物业公司公开予以曝光并降低其资质等级。
自年5月1日马鞍山市在主城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响应,禁放政策深入人心,禁放成绩有目共睹。年2月1日起,《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花山区、雨山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博望区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场所、区域。
禁放办提醒广大市民,节日期间,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和电子礼炮等,干干净净、平平安安过大年。
记者刘明培通讯员陶建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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