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和《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5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漯河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名,县区乡镇中小学教师名(临颍县20名、舞阳县35名、郾城区18名、源汇区21名、召陵区33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涉及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年7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年8月7日8:00—8月9日18:00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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