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15时许,含城居民王女士向环峰派出所报警:电瓶车好好的停放在小区车棚,充电器却不见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以案发地为基点,调取周边的视频监控,发现7月23日10时许,曾有一名男子来到该公共充电停车棚,在电动车旁转悠了两圈后,“顺手”拔下3台正在充电的电动车充电器,便骑车离开。
图侦民警立即对该男子的体貌特征进行核查,并追踪其活动轨迹。当晚,民警发现嫌疑人黄某正在某街道闲逛,随即组织警力,将其抓获,并在黄某的电动车坐垫内搜查到其盗取的充电器。
到案后,黄某对自己盗窃充电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调查:黄某有正当工作,收入稳定,也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前科。因黄某的充电器曾被偷过,抱着“自己不开心,别人也不能过得舒服”的心态,当日看到3辆电动车正在充电,心中愤懑的黄某决定“以牙还牙”,顺手就“拿”走了3个充电器。
目前,含山县公安局对盗窃的黄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追回的3个充电器返还给了受害人。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4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