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祐二年(),王安石在鄞县(浙江宁波)任满,在临川和江宁呆了一年。皇祐三年()五月,文彦博推荐王安石任馆职,王安石(本年31岁)推辞不受,被任命为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
舒州治所在今天的安徽省潜山县,不过,就在本月(年8月),潜山县正在进行“撤县设市”的工作,以后就得称潜山市了。
天柱山壮志难酬
通判是知州的副手,其职务的性质就是协助知州工作的。虽然通判的地位比知县高,但知县为一县之主,有很多事情可以自己决定。但通判不行,因为决定权还是在知州手里。在鄞县时,王安石可以尝试着进行青苗贷款,可以兴修水利,甚至可以不执行上级关于“捕盐”的文件。王安石在舒州时,发现这里的百姓同样有青黄不接时生计艰难的时候,于是也想推行青苗法,但知州是个守成之人,没有听从。因此,王安石在舒州通判任内并没有大的政绩。
眼看百姓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王安石在舒州任职的三年,几乎年年饥荒),而自己无力解救,王安石非常痛苦,于是写下《感事》一诗,哀叹百姓的困苦,讥刺官吏的无作为:贱子昔在野,心哀此黔首。丰年不饱食,水旱尚何有。虽无剽盗起,万一且不久。特愁吏之为,十室灾八九。原田败粟麦,欲诉嗟无赇。间关幸见省,笞扑随其後。况是交冬春,老弱就僵仆。州家闭仓庾,县吏鞭租负。乡邻铢两徵,坐逮空南亩。取赀官一毫,奸桀已云富。彼昏方怡然,自谓民父母。朅来佐荒郡,檩檩常惭疚。昔之心所哀,今也执其咎。乘田圣所勉,况乃余之陋。内讼敢不勤,同忧在僚友。
可以想见,这时的王安石意识到权力的重要性了。
《游褒禅山记》
至和元年(),王安石三年任期已满,离开舒州,回京听调。在途中和亲友游览褒禅山,并作《褒禅山记》。
褒禅山,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北。王安石等人在游览山洞的时候,“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有人不愿意往里面去了,就和众人说“火把快燃尽了”,于是众人只好退出,但出洞后发现,火把其实还足以支撑继续深入。因此,众人很后悔。王安石借此事阐发自己的观点:“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了志向,也不盲从别人而停止,但是体力不足的,也不能到达。有了志向与体力,也不盲从别人、有所懈怠,但到了那幽深昏暗而使人感到模糊迷惑的地方却没有必要的物力来支持,也不能到达。可是,力量足以达到目的而未能达到,在别人看来是可以讥笑的,在自己来说也是有所悔恨的;尽了自己的主观努力而未能达到,便可以无所悔恨,这难道谁还能讥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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