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把这次惨痛的教训深深地烙印在灵魂上,用余生去忏悔自己的罪恶,将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警示那些即将犯罪或正在犯罪的人们,让他们以我为戒,不敢越雷池一步,时刻牢记‘伸手必被抓’。”

这是凌闵江被留置后含泪忏悔的一段话。

凌闵江原是常德汉寿县人民法院毛家滩法庭庭长,业务能力突出,到汉寿县法院工作6年就担任了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然而一帆风顺的职业生涯麻痹了他的神经,立场开始动摇,初心开始蒙尘,正如他深刻反思总结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他的“堤坝”就毁于接受吃请、收烟收礼的“蚁穴”。

凌闵江第一次接受请托是在年,请托人廖某的父亲因涉嫌受贿犯罪在汉寿县人民法院受审,廖某从律师处得知主审法官是凌闵江后,就决定“联络联络”他。

第一次“联络”并不顺利

凌闵江只是说了些客套话,对于廖某提出的办理取保候审的请求,直接予以拒绝。

但是廖某没有放弃,不久后又来到汉寿找到凌闵江,邀请其一家人去餐厅吃饭。这一次凌闵江没有拒绝,也正是从这次没有拒绝的“饭局”起,他慢慢走上了“蜕变”之路。

“凌庭长,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在父亲案子的判决上请你多关照。”

还没开始吃饭,廖某开门见山,拿出一个黑色塑料袋递给凌闵江。

“从轮廓来看,塑料袋里装的基本上可以判断是现金,从厚度来看,至少3万。”凌闵江心里有些发怵,执意不收,“金额太大了,我不敢要。”

廖某见凌闵江态度坚决,便把塑料袋收回,离开几分钟后,又拿出来一个红包。

“这次来也没有给你们买什么东西,这是一点小意思,给小孩买点零食吃,千万莫推辞!”

凌闵江打量着眼前的红包,估摸着钱不多,而且又是给孩子的“见面礼”,便收下了。红包里面是元现金。

一回生二回熟

有了第一次的铺垫,廖某和凌闵江的关系渐渐熟络起来,后来,他分次又送给凌闵江四条高档香烟和元现金。

“我认为就是收点红包礼品而已,又不是自己索要的,既没有帮忙也没有违反原则影响案件处理,不是什么大事。”在忏悔书中,凌闵江如是剖析自己当时的心理状态。

然而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收了人家的好处肯定要想办法去“报答”。虽然凌闵江在廖某父亲的判决上没有明显畸轻,但他坦承,在量刑的时候是按照罪名处刑较低的判决幅度来考虑的。

“刚开始只是吃吃喝喝,

慢慢地发展成为收烟收钱”

凌闵江一再突破廉洁底线而不自知,他侥幸认为自己坚持了“只收小红包,不碰大礼金”的原则,就可以逃过监督,逃过惩处。殊不知,正是那一条香烟、那一个小红包使他滑入贪腐的泥潭不能自拔。到年间,凌闵江共收受案件请托人的贿赂11次,每次的金额从元到0元不等。

不守小节,必酿大错

当思想防线一旦坍塌,凌闵江不仅在内失了清正廉洁的初心,在外也逐渐与一股浊流同流合污。

“面对周远超(已另案处理)的疯狂行径,面对庭里大大小小的违纪问题,我站出来制止了吗?没有!”

周远超是时任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其任职期间,授意办案法官29次向案件被告方收取赞助款,涉嫌单位受贿。此外,年至年,刑庭违规给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元。

对于周远超的违规决策,凌闵江作为刑庭副庭长,不但没有站出来制止,反而直接保管违纪违法资金,是上述问题的直接责任人。

小节未守,大劫难逃

年7月,汉寿县纪委监委对凌闵江予以立案审查调查,年4月,凌闵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凌闵江手写的忏悔书

“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党性修养出了问题。以前,我觉得法院这种业务单位,业务能力是排在第一位的,有时间应该去搞业务学习,对理论学习、廉政教育课敷衍了事,对组织上的‘两同时谈话’阳奉阴违。”凌闵江悔不当初,“收下那些小红包、几条烟后,以前用党纪党规筑成的防火墙开始崩溃,价值观开始扭曲,无法抵制来自他人的糖衣炮弹,自己也走向了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放弃了一条康庄大道,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成为了以前自己最痛恨的贪官污吏。”

潇湘晨报综合廉洁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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