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春分,上午8点30分,在含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绍贵的统筹下,含山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再次出击,以雷霆之势顺利处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强制腾迁案。

案件始末

申请人含山县某置业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地一十字路口有一处建筑面积余平米的商铺尚待销售。年初,被执行人龚某找到申请人,想要承租该商铺用于酒店经营,双方一拍即合;同年3月,双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为30万元,租期六年至年止。龚某接手商铺后,即砸下重金近万元对商铺进行装修,直至酒店营业。然而龚某虽然开张营业,但却迟迟没有依据合同支付租金。无奈之下,含山县某置业公司起诉至含山法院,要求龚某如期支付租金及利息。

年,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达成和解,龚某却再次失信,依旧没有如期给付租金。再三权衡之下,申请人含山县某置业公司遂于年2月再次起诉,鉴于龚某违约在先,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拖欠租金。很快,法院依法作出认定,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龚某履行支付30万元租金及利息的义务,同时龚某需于10日内腾空租赁商铺交付含山县某置业公司。这一次,龚某没有逃避,而是直接与申请人、执行干警玩起了拖延战术。这期间,经执行干警多方协调,申请人已经做出巨大让步,同意免除租金及利息。但龚某仍不满足,大有将占便宜进行到底的架势。

3月20日,执行干警最后一次前往龚某承租商铺,做最后的劝说工作。见执行干警第二天真的要动手腾迁,龚某怕了,退而求其次,要求法院从中调解尽量多宽限几日,好让自己有更多时间做好善后事宜。执行干警向其表示,希望他们明天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其他事情法院出面协调。

3月21日上午,在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双方清点商铺内物品,并一一签字确认。申请人也同意,在接手商铺后一定期限内替龚某保管相关物品,并尽力做好其他工作。随同参与当天行动的人员还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负责人等,共同见证了整个腾退过程。

来源: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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