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的小伙伴们

大家注意啦!

今天上午

含山县民政局的新闻发布会来啦!

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问题

相信你一直都在关心着

屏幕这边的你可能来不了现场

但是没关系

跟随小编

一起聆听现场声音

发布会上大家关心的问题!

我县社会化养老机构可获得哪些优惠政策?

财政资金扶持,主要有一次性建改补贴,对50张床位以上的,社会资本投资的,经许可、验收、运营一年以上的,县财政给予每张床位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公建民营不在补助范围);

日常运营补贴为按照实际入住老人数给予每人每月元补贴(年为元,年修订提高为元);截止年6月底,我县已兑现5家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6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36.2万元。此外,免征企业所得税,养老机构用水、电、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线电视、宽带网、电话使用费减半收取。养老机构在贷款方面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民政部门如何加强对社会化养老机构监管?

县民政局、老龄办牵头,会同县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计、人社等部门,主要监管方式有三:一是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重点是消防、食品、人身安全方面内部设施、服务管理、操作规范等方面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依法开展年检,每年一次,社会化养老机构按要求组织接受年检材料,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逐项开展检查,除日常监管内容外,还包括制度建设,护理人员培训持证、财务制度和状况等内容,年检不通过,视情整改、罚款、停业整顿等;三是受理投诉举报。经受理、调查属实的,视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医疗救助主要救助哪几类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人口、城乡低收入人员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医疗救助有标准限制吗?是按什么标准救助的?

我县医疗救助最高封顶线2.5万元。一是城乡低保对象:个人剩余费用按70%比例进行救助;二是特困供养人员:个人剩余费用%比例进行全额救助;三是贫困人口: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比例按照《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2号)的规定实施,主要是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补助;四是城乡低收入人员及重病患者:个人剩余费用在2-4万元给予不低于元救助,个人剩余费用在4-5万元给予不低于元的救助,个人剩余费用在5-10万元给予不低于元的救助,个人剩余费用在10-15万元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救助,个人剩余费用在15万元以上给予1.5-2.5万元的救助。

如何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主要是认真落实低保救助政策,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快组织实施,强化保障措施。要从政策、对象、管理三方面扎实推进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的衔接。

怎样从政策、对象、管理三方面来推进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衔接?

一是加强政策衔接

1、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年7月起,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元提高到元,扶贫标准为4元每人每年,低保标准远远超过扶贫标准,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2、落实农村低保政策。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年1-10月份扶贫对象累计新纳入低保户人。

3、落实扶贫支持政策。对于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根据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返贫的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相应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

二是加强对象衔接

1、统一认定程序。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加强农村居民申请救助家庭的收入、财产核对认定工作,严格履行救助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程序,按照规定程序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能够获得相应的救助帮扶。

2、完善认定办法。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同时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鼓励农村低保对象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就业、外出务工就业等需要一定就业成本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十三五”期间,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认定时,中央确定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3、明确对象范围。我县多次开展大排查活动,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逐一排查,主动发现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

三是加强管理衔接

1、加强动态管理。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及时掌握农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并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作出动态调整。每月将农村低保对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名单提供给同级扶贫部门。对于通过扶贫支持实现稳定脱贫,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按规定退出低保。

2、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将其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贫困人口,按不低于其本人获得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

3、规范公示程序。严格执行农村低保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等。村民委员会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在其居住地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不知道你所关心的问题有没有解决,如果没有解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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