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3日,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刑事案件受害人(均系女性未成年人,遭受人身侵害)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集中发放救助款,分别救助元。其中一起案件,除发放司法救助资金以外,案件承办人还联系当地乡镇干部共同至申请人居住的含山县环峰镇梅苑社区,了解相关情况,希望社区给予受害人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切实解决申请人的家庭困难问题。

以上两起司法救助案件,均由本院12月4日予以受理,因临近年底为申请人能妥善收到救助款,案件承办人始终坚持及时救助的基本原则,更加注重案件效率和效果,密切跟踪流程进展,自统一业务系统登记办理至政法委审批、财政局核拨再到资金发放全程不到20天。

上述案件的办理,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同时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精神。案件的尽快处理,得到了申请人及其家属、当地居委会和乡镇的一致肯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彰显了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初心和情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转自含山检察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2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