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为保障全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区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兰山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以下5类人员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1.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
2.48小时以内所有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
3.2岁以下的婴幼儿不建议采样;
4.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超过48小时后自行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
5.处于封控小区居民、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仍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二、时间地点
1.时间:4月7日-4月10日,具体时间以所在镇街道、经开区通知为准。
2.地点:全区以镇街道、经开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核酸检测,按指定时间到指定采样点,分时段有序采样。
三、注意事项
1.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健康兰山服务号”将开启应急模式,暂时停用部分功能。广大群众在检测时请务必携带手机、身份证,提前通过“健康兰山服务号”进行全员核酸检测预登记;请持原截屏检测码或纸质检测码,到采样点进行扫码采样;未提前注册和未携带纸质检测码的,请到采样点现场扫码注册、领码;无智能手机的持身份证采样。
2.所有参加采样的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服从现场指挥管理,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绢捂住口鼻,严禁随地吐痰。
3.待前一位受测者完成检测时,不要立即摘口罩上前检测,应等待医护人员完成双手消毒、拿出新采样棉签后,迅速上前摘下口罩张嘴采样,采样过程中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或将手机、钥匙、身份证等物品放在台面上,采样完后立即戴上口罩,迅速离开采样点,严禁随地或向采样垃圾桶吐口水,回家后立即进行手部清洁。
4.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本次核酸检测全员免费。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6.行动不便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7.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采样检测安排,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对参加本次核酸检测人员,均视为正常出勤。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不必恐慌,不驻留观看,不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兰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4月6日
河东区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四轮
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为保障全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河东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检测时间4月7日至4月8日,共2天。二、检测地点全区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镇街统一安排。具体采样地点,按各村居(社区)的通知有序安排。三、检测范围河东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含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以下5类人员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1.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2.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超过48小时后自行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3.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4.2岁以下的婴幼儿不建议采样;5.处于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仍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四、注意事项(一)为提高现场采样效率,检测时请务必携带手机、身份证,提前准备好检测码截图或纸质版检测码。(二)请到指定地点采样,采样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间隔一米有序排队、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聚堆聊天。检测完后立即戴上口罩,迅速离开采样点。(三)严格服从现场指挥管理,注意防寒保暖,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绢捂住口鼻,请勿随地吐痰。(四)老、幼或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请及时与所在村居(社区)联系。(五)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采样检测安排,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对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人员,均视为正常出勤。(七)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不驻留观看,不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河东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咨询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东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年4月6日关于在沂南县城区开展
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年4月7日上午8:00起。具体时间以各采样点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时间1天。
二、检测地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界湖街道所在社区(村居)统一组织。具体采样地点和时间顺序,按各社区(村居)通知有序进行。
三、检测范围
沂南县城区所有居民(含外来人员)和界湖街道81个社区(村居)群众,外来人员由所在社区(村居)负责通知。
以下6类人员不参与本次采样:
1.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开展应检尽检的人员;
2.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已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3.2岁以下婴幼儿;
4.正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群及同住人员;
5.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超过48小时后自行前往指定采样点采样;
6.重点地区来人还未主动上报和未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需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不得参与本次采样。
四、注意事项
1.带好手机或纸质“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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