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马鞍山市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中,强化规范管理,提高保障标准,并实现了低保城乡统筹。
今年27岁的含山县环峰镇梅山村村民戚家雨夫妻离异,本人又患肾病失去了劳动能力,针对这一情况,当地民政部门及时将他纳入低保,发放全额低保金。
含山县环峰镇梅山村低保户戚家雨:现在国家低保政策很好,每个月有块钱的低保金,现在我的生活有了保障。
农村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中一项托底性制度安排,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这类人群如果患病,政府还给予医疗救助。我市现行农村低保政策,实行按户施保,分类保障,动态管理,长期公示。
含山县民政局副局长李相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规范低保审批流程,常态化核实家庭财产,加强低保动态管理,从政策、对象、管理三方面,扎实推进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的衔接,有效地落实了扶贫工作中的社保兜底政策。
我市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分类救助。为了确保让低保政策惠及最困难群众,我市坚持定期核查制度,对A类家庭和人员每年核查一次;B类家庭和人员半年核查一次;C类家庭和人员按季核查,实现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低保经办人员高鹏:自今年7月1日起,调整了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户月人均元,提高到元,在市辖区低保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实现了含山县、和县、当涂县、郑蒲港新区、市示范园区的低保城乡统筹。
截至10月底,全市有农村低保保障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56亿多元,人均月补助水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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