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雨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司小利(化名)非法狩猎一案,经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以司小利犯非法狩猎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处罚金元。据悉,此案系我市首起被告人因非法狩猎麻雀而获刑的案件,具有警示市民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
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在含山县环峰镇的街道上,一名年轻男子站在马路旁的树下,手拉皮筋弹弓打麻雀。一只只麻雀被打落……
这时正在道路巡逻的警察发现了这名男子,放慢了车速,准备停车询问,男子看见警车向自己靠近,慌忙抄小路逃跑。
仅过去两个小时,该男子又出现在环峰镇的另一条街道上,依然用弹弓打麻雀。这一次,他被巡逻的警察当场抓获。经询问,该男子是含山人。
检察机关指控:司小利在明知捕猎麻雀违法且无猎捕证的情况下,仍使用夜间照明、发射钢珠的禁用手段捕猎麻雀20余只,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
因打麻雀被判刑,司小利后悔不及,“真是后悔得不得了,以后再也不会干这样的蠢事了。”
记者刘芳通讯员黄蓉
转自皖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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