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年5月19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汪强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吴斌为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万晓文为马鞍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局长(主任);
张建民为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胡建平的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斌的马鞍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局长(主任)职务;
刘凌晨的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吴玲的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5月19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吴玲为马鞍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
尹宗应的马鞍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则学的马鞍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七届〕第一号
由含山县选出的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夏劲松因工作变动调离马鞍山,由博望区选出的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剑华因工作变动调离马鞍山。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夏劲松、吴剑华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名。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5月19日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年5月19日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邱军的宿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年5月19日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晓红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耿青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潘庆飞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王磊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免去:
马晓红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耿青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潘庆飞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磊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艳峰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玲玲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欧阳平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本文来源:马鞍山发布、宿州发布
安徽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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