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建部: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
8月7日,住建部发布通知称,目标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二、北京受灾情影响较大职工可全额提取公积金。
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灾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基层干部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可按规定申请延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三、河南将研究出台支持团体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措施。
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以及老人投靠养老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通过发放购房券或购房补贴方式,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年7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当地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购房的,在原有支持人才购房政策基础上,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鼓励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返乡人员出台支持购房、租房政策,满足合理租购房需求。支持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研究出台支持团体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措施。
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四、武汉江夏区:房屋置换买新房奖励成交金额1%。
在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中,明确,鼓励“以旧换新”,在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年12月31日前,在江夏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家庭),按购买新建商品房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奖励。
五、南昌公积金新政:省内正常缴存,可享受南昌市职工同等待遇。
省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南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可向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省内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申请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享有南昌市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同等待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不能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杭州余杭放宽限购范围扩大。
8月7日消息,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天目山西路以南区域街道加入余杭区限购放宽圈。这就意味着,在余杭区这些镇街购房,外地户籍只需1个月社保即可购买余杭区新房或二手房,本地户籍无需社保,购买二套也不再受落户5年限制。且各类家庭在限购区内限购的住房总套数不变。目前,余杭区还有余杭街道,仓前街道,闲林街道(部分区域),五常街道,良渚街道等街道还未加入限购放宽圈。
七、西安:整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
方案提出,目标针对住房租赁市场乱象及存在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通过联合执法、整治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重点整治住房租赁企业以及经纪机构违规经营、违规出租住房、违规分割出租、发布虚假租赁信息、采用“高收低出”“长收短付”经营以及违规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7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