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人民法院与住建部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通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所辖各级部门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通过机构、人员入驻的方式,逐步畅通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共同为当事人提供委派委托调解、音视频调解、调解协议制作、诉调对接等全流程在线解纷服务。拟在广东、福建、山东、内蒙古等地开展试点。
二、北京公积金贷款仍执行“认房认贷”政策。
如果购房者在外地有1笔房贷记录后,再想在北京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则要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即购买普通房至少需要60%的首付比例。
三、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
其中,《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的通知》明确,对借款人购买6(含)至35年之间房龄的存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进行调整。其中,所购存量住房房龄为6(含)至20年之间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从原来的不超过“35减房龄”的计算规则调整为不超过30年;所购存量住房房龄为20(含)至35年之间的,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从原来的不超过15年调整为不超过“50减房龄”。
四、长春发布新政11条:发放购房贷款贴息和消费券支持高校毕业生购房安家。
通知涉及11项措施,其中包括发放购房贷款贴息和消费券。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对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年按贷款金额给予1%财政贴息(最高贴息1万元/年),贴息期为3年;对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5万元购房消费券。
给予进城农民和环卫工人购房奖励。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对进城农民和环卫工人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元/平方米的购房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房奖励和贷款贴息或购房消费券可同时享受。
支持高校毕业生在长购房安家。对近5年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首次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等等。
五、大连:解除限购政策放开限售政策。
9月7日,大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屋消费的通知》。其中提到,实施购房补贴政策。自发文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按照不动产权证面积给予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应购房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由本地区保障,推动本地区房屋消费。居民家庭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再受住房总套数限制,切实稳定住房消费,提振市场信心。关于住房上市交易的限制解除。
六、连续4个月环比减少后北京8月二手房住宅月网签量迎来增加。
年8月份,北京市二手房住宅买卖网签量为套,环比增加12.78%,同比减少21.26%。从网签量来看,北京市二手房住宅月网签量在连续4个月环比减少之后,迎来环比增加。从趋势来看,8月份的市场情况还处于市场的低迷水平。
七、南京四区不再需要购房证明涉及玄武秦淮建邺鼓楼。
其中包括,部分区不再需要购房证明。自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
出台集体土地房票安置办法,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的,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过渡周期,具体由各区制定实施细则。
对购置新房实施补助,部分区域对在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
实施“卖旧换新”补助,在享受补助的基础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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