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2月23日,和县民生小区住户邵锐手里拿着经济适用房上市证明,笑得非常开心:“政府出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政策,解决了我们老百姓的实际困难,这下我可以交易我家住房了。”这标志着马鞍山市首例经济适用房正式上市交易。

邵锐所住的民生小区,为和县年为低收入家庭建造的3幢6层套经济适用房,作为低收入家庭户,他通过摇号花了17多万元购置的面积.7平方米的房子,“这面积还属比较大的,一般房子面积在70平方米上下,占九成多。”邵锐介绍自家七口人,人口多,住房拥挤不方便,还有父母都七八十岁了,住在6楼,没有电梯,爬上爬下不方便,现在父母上下楼还需人搀扶。为此他想卖掉这套房子,重新买一套地面一层住房,让老人免受爬楼之苦。

年,邵锐等部分经济适用房住户提出诉求,要求提高住房质量,改善住房条件,将原享受政策的经济适用房进入市场交易。对于住户的诉求,和县住建局认真查阅经济适适应住房相关政策,几次邀请县财政、发改委、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听取建议,起草《和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办法》,在局网站及民生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处征求意见,同时了解民生小区建设时成本、土地价格、银行利息、现地段房屋价格等,并参照其他城市做法,结合和县实际,拟定相关费用标准。并根据相关单位、住户代表、律师事务所及司法局意见,规范修改实施办法,于年12月30日颁布施行。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签订合同满5年,购房人上市交易产权转让时,其原享受住房保障面积部分应向政府缴纳同地段一般存量住房上市交易市场价格与经济适用房差价收益的30%。(常兴胜傅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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