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17日,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采矿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3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本院驻院纪监组对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
听证会开始后,检察官核实了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听证权利义务,详细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说明了此次听证目的是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是否依法适用缓刑听取意见。
听证会上,5位听证员围绕量刑情节及调查核实情况,分别向检察官询问、向犯罪嫌疑人提问。承办检察官首先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进行全面阐述,并说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犯罪前科、自首、退缴违法所得、积极修复被破坏的矿山等影响量刑的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现场表示真诚悔过,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会后听证员以事实为依据,兼顾考虑当事人认罪态度,发表了书面评议意见。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参考听证会形成的意见对案件作出处理。
含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让听证员参与案件讨论,从老百姓看案件的角度办理案件,让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扎实开展好公开听证工作,主动邀请各界代表了解、参与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字:任海
图片:江成
编辑:陈勤琪
审核:王大为、孙恒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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