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处决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年2月10日,河北省在当时的省会保定召开公审大会,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因腐化堕落、贪污盗窃国家财产亿多元(旧币,1万元折合1元),经毛主席亲自批示,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枪声一响,举世震惊。两个曾为新中国建立立下功劳的英雄、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没有跌倒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却因极度贪污腐化而被党和人民押上断头台,这在我们新生的共和国历史上,尚属首次。处决刘青山、张子善是当时开展历时半年多的“三反”(主要是反贪污)斗争的高潮,是年轻的人民共和国对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保持共产党人的廉洁,抵制旧社会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形成健康的社会风气起到了巨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两个月后,中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有人说,毛泽东杀了刘青山、张子善,管了30年——的确是这样。

二、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反腐高潮——中央政治局原委员、北京市委原书记陈希同落马年4月,陈希同因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自杀)经济犯罪案引咎辞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常务委员职务。年9月被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查明有侵吞贵重物品、腐化堕落、牟取非法利益、严重失职等问题,报中共中央批准,被开除党籍。年7月31日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对陈希同和王宝森的查处,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高潮,也成了中国反腐败逐步走向深入的重要标志。

三、被处极刑第一枪的副省级贪官——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进入世纪之交的200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力度进一步加大。2000年3月8日,位于南昌北郊的南昌市中级法院固定刑场上的一声枪响,结束了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罪恶的一生。这是共和国继建国之初惩处刘青山、张子善的枪声之后,高级领导干部因严重经济犯罪被处极刑的第一枪。1994年上半年至1999年8月,胡长清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政府省长助理和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87次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44.25万元;胡长清还有161.77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同时还查明胡长清的行贿行为亦构成犯罪。2000年2月15日,胡长清被南昌市中院判处死刑。胡不服提出上诉,江西省高院审理裁定驳回胡长清的上诉,维持原判。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胡长清死刑,同时下达了执行胡长清死刑的命令。

四、第一个被处死的省部级贪官——广西壮族自治区原主席成克杰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成克杰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和人民政府主席的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情妇李平共同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万余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月14日9点47分,成克杰被执行了注射死刑。成克杰被处以极刑,既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又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五、郑筱萸涉嫌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被判死刑年5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涉嫌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并于5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筱萸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郑筱萸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7月10日上午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六、第一大“边腐边升”落马贪官——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嫌挪用上海社保基金、违规审批项目、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年9月被中共中央免去职务。年7月,被罢免了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并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据中纪委调查,陈自年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时就开始违法乱纪。然而,陈良宇却“边腐边升”,且升的又快又高。年11日下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陈良宇是继陈希同落马后又一位挂有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直辖市高级领导干部,其罪恶之深,令人发指。“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查处陈良宇又一次让百姓看到了中央铁腕治腐的信心和决心。七、建国以来司法系统落马最高级别官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大事频仍,多事之秋;反腐倡廉,风起云涌。10月28日,一条引起轰动的新闻从北京传出: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同时,新华网的消息透露,黄松有涉及广东一起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案,已被中纪委“双规”。黄松有被免职的消息,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司法系统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因为他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创造了一个纪录:建国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八、利用“双规”敛财的“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湖南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经查,曾锦春个人及家庭目前拥有的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45万元,自年以来个人及家庭支出折合人民币共计.31万元,曾锦春个人及家庭拥有的财产和开支折合人民币共计.76万元。曾锦春案于年4月23日在长沙中院出庭受审。11月20日,曾锦春被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不服,提出上诉。年5月25日,二审在湖南省高院公开审理。8月14日上午宣判,湖南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并被立即执行了死刑。又贪又狠,省纪委三次调查扳不倒他;超常发明,40万一块铜牌批发保护伞,不买账的立即“双规”伺候;非法拘禁,操控法院帮亲信抢“肥肉”;大小通吃,法官不听命立刻全双规,谁送的钱多谁就赢的曾锦春,终于有了报应,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九、官职不大却创造单笔受贿之罪的第一贪——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创造了受贿总金额“新高”、单笔受贿金额第一的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年12月12日,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姜不服,随提起上诉。法院经审理查明,年至年间,主管城建等领域的土地运作高手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四家房地产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元,其中单笔受贿竟高达余万元。姜是因其儿子暴富太招摇而落马。此案至今未果。十、“一手数钱,一手烧香”资产达亿元的芝麻官——山西省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年5月5日,山西省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被纪检部门“双规”后被发现,这么个芝麻官,资产却超过1亿元。仅“双规”当天扣押的车辆就有5辆,价值都在百万元以上。据报道,替你“摆平”是穆新成的座右铭。繁峙县里众多的矿老板和涉矿的各级政府官员,多被这位反贪局长“办”过。该县有知情人士称,穆新成财产大概有2亿元,凡矿主均需向其“进贡”,或遭到“以办案为名的‘敲诈’”。难以理解的是,这个新出炉的贪官曾经救助过许多贫困者——他的办公室里有不少受助人员赠送的锦旗可以为证。并且,穆新成还修庙种树,平日里一副慈悲模样。一半是行善的天使,一半是敲诈的魔鬼。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2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