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横高速迁坟公告
岑溪—大新公路横县至南宁段项目(以下简称“南横高速”)是“横九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粤桂新省际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治区重点推进的工程项目。
自年11月19日发布《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横征预〔〕53号)以来,南横高速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得到沿线乡镇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坟墓迁移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中,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坟墓没有得到家属确认,为加快推进南横高速公路建设进度,现将项目土地征收红线范围内迁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项目涉及横县马山镇新龙村民委员会、公平村民委员会、卫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六壮村民委员会,百合镇大炉村民委员会、田共村民委员会、庙庄村民委员会、圩背村民委员会、山江村民委员会、洪庐村民委员会、武留村民委员会、高祝村民委员会,那阳镇周杨村民委员会、大六村民委员会、维新村民委员会、三合村民委员会、大联村民委员会、莫大村民委员会,横州镇江南村民委员会、东郭村民委员会,南乡镇红宜村民委员会、竹瓦村民委员会、广龙村民委员会、桥板村民委员会、陈塘村民委员会、五合村民委员会,新福镇壬地村民委员会、团富村民委员会、关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妙村民委员会、那恩村民委员会、平恩村民委员会,平朗镇那眉村民委员会、池鹏村民委员会、飞洒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坟墓及部分临时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具体范围以乡镇政府公告为准)
二、迁坟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4月10日。
三、迁坟补偿
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横县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横政规〔〕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迁坟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亲属在迁坟期限内到坟墓所在乡镇征地拆迁办公室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并将坟墓迁移。
逾期未迁移的坟墓将作为无主坟处理,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岑溪至大新公路横县段建设指挥部
年3月18日
上横高速迁坟公告
上林至横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上横高速”)横县段路线起于石塘镇大料村,往南经石塘、陶圩、莲塘,在西津水库大坝上游跨郁江,在横县南乡镇广龙村接上南宁至玉林高速公路。项目线路长40.公里,需要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亩(具体征地面积以项目最终用地为准)。
自年11月17日发布《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横征预〔〕50号)以来,上横高速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得到沿线乡镇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坟墓迁移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中,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坟墓没有得到家属确认,为加快推进上横高速公路建设进度,现将项目土地征收红线范围内迁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项目涉及横县横州镇太平村民委员会,南乡镇广龙村民委员会、红宜村民委员会、竹瓦村民委员会,莲塘镇六莲村民委员会、龙田村民委员会、山柏村民委员会、新张村民委员会、杨彭村民委员会,石塘镇大料村民委员会、石塘社区居民委员会,陶圩镇令里村民委员会、六秀村民委员会、洋林村民委员会、平林村民委员会、善塘村民委员会、上塘村民委员会、陶圩社区居民委员会、外服村民委员会、谢村村民委员会、杨梅村民委员会、镇海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坟墓及部分临时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具体范围以乡镇政府公告为准)
二、迁坟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4月10日。
三、迁坟补偿
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横县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横政规〔〕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迁坟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亲属在迁坟期限内到坟墓所在乡镇征地拆迁办公室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并将坟墓迁移。
逾期未迁移的坟墓将作为无主坟处理,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上林至横县公路横县段建设指挥部
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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